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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6章 水落石出(第二十更,求继续订阅!)(1 / 2)


付光辉又酝酿了下,缓缓道:“二十八年前我快二十岁,大学还没正式毕业,就在翠屏山镇税务所做了实习办事员。

不久后去县税务局办事,就遇到了李敏,而且一见钟情。

李敏当时二十岁,生得年轻貌美,而且还是李局长的独生女儿。

按现在的话来说,就是典型的白富美。

她不嫌弃我父母双亡,说喜欢我长得英俊,又是有文采想上进的大学生,主动勾搭上我,跟我发生了关系。

在之前我还是个童子身,根本就不懂男女之事。

是她在我办事的几天里,教会了我很多男女之间欢爱的事情,让我深深迷恋着她。

没过多久,她就说怀孕了,后来我们先办了盛大的婚礼。

等我满二十二岁,就办了结婚证,还给一岁多的儿子付国庆上了户口……”

听付光辉这么说,洪小宝感觉的确有些问题,随即笑道:“白富美看上穷小子,这事很平常嘛!

其实我也穷,还是个弃婴,不也有女孩子喜欢嘛?”

付光辉点头道:“是,的确很平常。但最初的我不懂,之后就懂了。

她跟我发生关系的时候,不是黄花大闺女,而且经验很丰富。

这就不说了,关键是十几天后,她就说怀孕了。

办婚礼的时候,我们才认识两个多月,她的肚子已经有点大了,穿的婚纱都是有点宽松,生怕被人看出来的。”

洪小宝听了,瞬间肯定付国庆不是付光辉的儿子。

毕竟孕妇有妊娠反应,至少在六周左右,也就是怀孕四十天以上。

而孕妇大肚子开始明显,就是“显怀”的话,一般都在怀孕四个月后,身材苗条的甚至还要推迟些才会明显。

“付叔叔,照你这么说,付国庆还真的不是你儿子。

但你为啥不敢肯定,付国庆不是李诚的种呢?”洪小宝好奇的问道。

付国庆随即道:“八年前,李诚害我得上怪病后,非常嚣张的说起李敏是他的初恋,是他最爱的女人,还把第一次给了他。

说我抢了李敏,还害死了她,必须报复我,让我生不如死。

但李诚却没说国庆是他的儿子,所以我只能怀疑。

现在也没谁说他是国庆的生父,我也只能挂着父亲这个头衔。

何况,我养了国庆这么多年,即便是作为养父,对他也是有感情的。”

付光辉说得在理,洪小宝也点头表示理解,突然问道:“付叔叔,是你害死你老婆李敏的吗?”

“不是我,但也是因我而起。说起来实在是难以启齿……

唉!李敏是被我那个现在已经失踪的堂兄付光华,光华寺里的欢喜佛爷玩死的。”付光辉痛苦的说道。

“玩死的?咋玩死的?”洪小宝更加好奇的问道。

“唉!我那个堂兄从小在少林寺学武,本来六根清净、老实本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