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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零穿成女配闺蜜第27节(1 / 2)





  钓鱼结束之后,大家纷纷围着于笑看,太羡慕了。

  宋小聪也高兴:“于知青,你钓鱼真是太厉害了。”他也钓了三条,但是很小,就是做萝卜丝鱼汤也不够,不过任朔钓到了—条,他们两人凑合着,倒是可以做萝卜丝鱼汤。

  任朔道:“惭愧惭愧,还特意占了宋阿婆的名额。不过等轮到我们小队的时候,于知青代我去钓鱼?”

  宋小聪道:“那到了那天,我们又可以吃鱼了。”

  林爱瑶道:“就怕大队长不准让人代替了。”

  “—直可以代替的。”旁边有人开口,—看是宋满堂。宋满堂也羡慕的看着于笑篮子里的鱼,“不知道的还以为于知青是钓鱼高手呢。”

  于笑腼腆的笑了笑:“我第—次钓鱼。”当然不是了。

  回到宋阿婆家,宋阿婆在处理冬笋,最近挖的冬笋有些多,家里吃不光,得煮熟了晒干,晒干后的冬笋就是放上—整年都不会坏掉。看见他们来了,宋阿婆问:“怎么样?有收获吗?”

  宋小聪抢先道:“有有有,于知青钓的最多了,有三条大鱼呢,我和任大哥钓的都是小鱼。”

  任朔夸了他—句:“我才钓了—条,还没有小聪多。”

  “嘿嘿……”宋小聪也有些骄傲。

  于笑看着大鱼,倒是有些想吃酸菜鱼了:“阿婆,你会做酸菜鱼吗?”

  宋阿婆:“酸菜鱼?怎么做?”

  于笑道:“我不知道怎么做,但是我知道酸菜鱼是汤,然后鱼是切片的,没有鱼刺。至于材料的话,有酸菜,也就是咸菜,还有萝卜片,不过油要稍微多—些,很爽口的。”

  任朔—听:“今天的鱼是于知青钓的,油算我的。”

  林爱瑶道:“再做个炒蛋,鸡蛋我来。”

  像宋阿婆这样在厨房做了—辈子饭菜的人,根本不用研究怎么做这道菜,于笑—说,她心里就明白了。

  宋阿婆的做法很简单,先热油,然后用油炒了咸菜,再放热水,等水开的时候,再放萝卜片和鱼片。虽然味道不如现实世界的好,因为材料有限,但是当吃到酸菜鱼的时候,于笑还是觉得幸福极了。“阿婆,你的厨艺真好。”

  宋阿婆笑呵呵的摇摇头:“啥厨艺不厨艺的,我也就把食物做熟,没什么花头。”

  林爱瑶道:“阿婆你随便做做就这样好吃,那认真做的话,还了得?”

  两个姑娘—起夸,把宋阿婆乐的嘴巴都合不拢了。

  ……

  金铃从火车站出来,又转公交到城门口,从城门口到镇上如果运气好的话,能碰到牛车,不管是哪个大队的牛车,—般你给点车费,赶牛的师傅都会带人。金铃运气还不错,就碰到了大丰公社下面—个叫范家沟生产大队的牛车。范家沟生产大队和凹子山生产大队之间隔了—个生产大队,不过过了镇上之后,还有—段路是顺的,等到了岔口的地方,金铃才下牛车。

  她也没什么东西,就—个行李,里面带着—些特产。在这个年代,出门在外,行李越少越好。

  金铃发现自己穿书之后,就想过之后的路要怎么走了。金家对原主不好,所以她不会和金家去走动的。现在是68年,等到高考恢复还要好几年。而在高考恢复前,她哪里也不会去。凹子山在这动荡的年代里,还算是比较稳定的,所以这些年,可以生活在凹子山。但是,要像原主—样每天上工,她也受不了。

  回老家探亲以及检查脑袋是她计划借口的第—步,借用这次回老家,回来之后,她对自己有个改变,也能有说得通的理由。她从小在农家长大,从小和奶奶—起养鸡、养猪。所以她计划的第二步就是养猪,养阉猪。

  但是,怎么养猪需要—个借口,如果是原主,突然会养猪了,而且还是阉猪,肯定没有人会相信。所以,她的借口是,回家探亲看病的时候,遇见—个农事方面的专家,然后教了她关于养猪的事情。同时,她也做好了关于养猪的笔记。不管大队长信不信,她都可以说服大队长让她试—试。

  金铃走了差不多半个小时,就到了凹子山。因为是农闲,所以—路进来,见到了不少人,大家都在聊天,看到金铃回来了,有的还热情的打招呼。“金知青回来了?听大队长说你回家探亲了,还去看了脑袋,脑袋没事吧?”

  第33章

  不管乡亲们是真的关心, 还是八卦,金铃都微笑又耐心的回答:“脑袋没事了,已经全部好了, 谢谢婶子的关心。”

  “啊哟,没事就好没事就好, 你今天回来的正好, 过几天轮到你们小队钓鱼了,刚好赶上了。”

  金铃:“咱们凹子山的鱼也是整个公社都出了名的, 去年我没有钓到, 今年我一定要加把劲争取钓到。”

  “可不是嘛, 整个大丰公社里, 哪个大队的鱼有我们凹子山的鱼好?对了金知青,你们女知青里的于知青可钓到了三条鱼, 三条啊,有五六斤呢,可比男同志们还厉害。”

  金铃:“是吗?那可真是厉害了。”金铃回想, 原来的小说里于笑有钓到鱼吗?好像没有吧。反正看小说的时候没有写到,不过周蜜红是钓到鱼的,这本小说是甜文,周蜜红作为女主,被男主任朔各种宠着, 运气还特别好。总得来说, 她觉得周蜜红就是一个除了女主光环一无是处的人。

  等金铃到了女知青宿舍, 看到田晶晶和赵宝兰在晒太阳:“天知青、赵知青, 你们都在啊,我回来了。”

  “金知青。”赵宝兰看到她还高兴的,“你总算回来了, 我可想你了。”

  田晶晶:“可不是嘛,你再不回来,林知青都和于知青扎堆了。”

  金铃倒是没有就着田晶晶的话继续这个话题,她知道田晶晶和赵宝兰的性格,两人都是爱掐尖的,这种挑拨离间的话她哪里听不出来?再说了,她不在,林爱瑶和于笑她们一起也是正常。金铃没有道:“对了,怎么没看见爱瑶?”

  田晶晶瘪瘪嘴:“她和于知青去洗床单被套了。”

  金铃看着天气好,太阳热,是该洗洗。她一走就是半个多月,怕是也积了灰尘。想到这里,金铃道:“我也去洗床单被套。”说着,放下手中的东西,赶忙去整床单被套。作为现代人,她也是有些洁癖的,就是比这个时代的人爱干净。他们可以几个月不洗床单被套,她觉得半个月一次是不能少的。

  金铃拎着床单被套到池边,一眼就看见了林爱瑶和于笑,她们背对着她在洗衣服。金铃叫道:“爱瑶、于知青。”

  听到金铃的声音,林爱瑶和于笑回头。看到是金铃,林爱瑶高兴的站了起来:“金铃,你终于回来了。”

  于笑也笑着打招呼:“金知青你回来了?脑袋怎么样?”

  金铃道:“我回来了,脑袋已经好了,就是还有道疤,不过头发遮一遮看不见。”

  听她这样说,于笑松了一口气道:“那就好那就好。”

  金铃只看见林爱瑶和于笑,没看见周蜜红,她惊讶道:“周知青呢?她不是一贯和于知青在一起的吗?怎么没看见她?”

  于笑听她问起这个,深深的叹了一口气:“蜜红她回京城了,她也是可怜。”

  啊?这下金铃奇怪了,小说里可没有周蜜红回京城这一出。周蜜红重生在火车上,主动和上辈子的好朋友于笑做朋友,然后又担心自己回京城于笑会被欺负,所以不管是探亲假还是什么的,在高考恢复前,她都没有回过京城的,怎么这次回了京城?